CECS 354-2013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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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9 月 30, 2023
CECS 354-2013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为提高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科学性,优化其功能及布局,节约用地,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乡、村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期内有条件成为建制镇的乡驻地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标准简介
标准介绍:CECS 354-2013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为提高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科学性,优化其功能及布局,节约用地,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乡、村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期内有条件成为建制镇的乡驻地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50188的有关规定执行。位于城镇密集区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与其所在区域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考虑城乡统筹,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并应考虑公共建筑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与农村景观风貌相结合。编制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编号:CECS 354-2013
标准名称: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rural area public facilities
发布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发布日期:2013-10-16
实施日期:201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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